一、目的
過往由於等待器官捐贈的病例數量遠超過腦死捐贈者,促使世界各國開始發展活體捐贈與心臟(循環)停頓死後的器官捐贈(Donation after circulatory death, DCD);對於心臟死後器官捐贈的共識,台灣於2017年10月6日由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石崇良司長以新聞稿對外宣布:國內心死後器捐已有足夠之規範可遵循與執行;衛生福利部的公文及作業參考指引亦於2017年12月26日發送至各相關單位,至此台灣正式進入由衛生主管機關背書可執行DCD手術的國家之列。因筆者於2015年赴美進修外傷與移植相關領域時曾有參與DCD手術的臨床經驗,且此項目之推動需要一整個團隊的合作與詳盡細節規劃,院內長官自今年初即鼓勵筆者尋找國際上對DCD執行較具規模的器官移植中心,最終選定了倫敦國王學院醫院做為期一個月的短期進修;期間有感於心死後器捐的推動需要全體醫界同仁的理解與協助,故藉此園地撰文,希望能與本院所有可能接觸到重症或疾病末期的醫師、以及有志於此的移植醫師分享交流心得,共同集思廣益建構出適用於台灣環境的DCD標準化作業流程。